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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罪駕車肇事又一樁,而且又是藝人,繼上次林曉培撞死人之後,
還是有人渣藝人不懂的引以為鑑,依然不信邪的酒醉駕車,
以為在恆春的台26線人比較少就可以酒醉駕車??

他馬的洪其德,撞死人的才在死者家屬靈堂前下跪賠罪,
你自己為什麼當初不多想一點,喝了這麼多卻依然要駕車??
為什麼你不是自己撞到電線桿死一死算了,
像你這種人渣臺灣社會越少我社會越好,之前吸毒至少你沒危害到他人生命安全,
想死是你自己去死,結果現在你撞了人,別人死了,你這人渣卻還好好的站在人間。

藝人做錯事情就只會道歉、落淚、記者會三部曲,有沒有新的招阿??

可以判洪其德死刑嗎??真希望可以殺雞儆猴,種人渣活著能幹麻??
(我知道這很難,畢竟臺灣法律只保護壞人)
多撞死臺灣的善良老百姓??還是讓藥頭有生意可以做??
看來看去沒一樣是正面的= =

政府宣導喝酒不開車、開車不喝酒,已經好多好多年了,
為什麼還是很多人存在著這種僥倖的心理,以為倒楣事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??
發生了,就一直重複道歉、落淚、記者會三部曲,直到社會漸漸淡忘這樣的事情。
罰款加重對於一些人來說也不是真的多到哪去,而且增加的也只是政府國庫而已,
對真正的受害家屬幫助不到,說是伸張正義,但這種正義似乎看到的效果不大= =
倒不如改成,肇事且撞死人,他未來薪資的一半直接轉入受害者家屬的戶頭,
直到肇事者往生或是再也沒有工作為止,這種長期性的罰款,或許才能稍稍的增加人民的戒心。

最後,補一句:洪其德你真他媽的雜碎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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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ichael52730

    敬禮!(  ̄□ ̄)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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